基金投資客戶買賣前須知及風險披露

202203-V1.0


基金投資客戶買賣前須知及風險披露



艾德證券期貨有限公司(「艾德證券期貨」)代理多隻不同類別基金,在作出投資決定前,你必須首先明白(其中包括):

1. 投資涉及風險,包括(重大)資本損失的可能性。

2. 你自己的投資目標、風險承受程度、投資經驗、感到安心的投資年期、財務狀況及獨特需要等。

3. 艾德證券期貨的風險取向問卷,旨在助你了解你的風險承受程度,及助你選擇比較適合自己的投資產品。

重要提示

如你對此交易的任何方面有疑問,應諮詢銀行經理、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致準投資者的重要風險提示及註釋

1. 基金的投資須承受相關投資項目交易對手及/或發行人的交易對手風險和信貸風險,以及其他風險。

2. 與基金交易的交易對手及/或發行人周轉不靈及/或失責不履行償付責任會對基金的資產值及償付責任的能力有不利影響。因此,基金可能承受重大的損失。

3. 投資者應避免過度投資於任何一類投資產品(以該投資佔整個投資組合之比例計),以避免投資組合過度受某一種投資風險影響。

4. 風險會隨着市場情況不時轉變,投資者應定期檢討自己的投資組合。

5. 有關於被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之《網上分銷及投資諮詢平台指引》界定為複雜產品之基金的事項上,投資者應謹慎行事。投資者亦請特別注意本文件第1.1項及2.1項。

 

本文件旨在列出投資於基金包括被證監會之《網上分銷及投資諮詢平台指引》界定為複雜產品之基金之重點須知。在投資之前,請細閱本文件。

在作出投資決定之前,客戶應細閱所提供的語言版本的有關基金銷售文件包括當中所載的風險因素。如有疑問及/或如客戶認為有需要時,應尋求獨立專業意見。

 

1 有關基金之投資目標、相關風險及其他詳情


1.1 基金的認可狀況,即基金是否已獲證監會認可。(證監會認可不等如對該基金作出推介或認許,亦是對該基金的商業弊或表現作出保證,更不代表該基金適合所有投資者,或認許該基金適合任何個別投資者或任何別的投資者。)


1.2 不同基金的投資目標和政策各有不同及涉及不同的風險或風險程度。即使是投資於同一地區或市場的基金,不同的投資策略及偏重,在不同的市況中,風險或風險程度及回報或會不同。在投資之前客戶須了解有關基金是否配合自己的投資目標、財務狀況,以及投資於有關基金所涉及之風險與自己可承受的風險程度是否相乎等。


1.3 基金的特色,包括但不限於所投資的市場、基金所投資的資產類別或相關指數、最壞情況、費用、報價貨幣、交易日及派息政策(如屬派息單位)、投資年期等。


1.4 投資者亦應參閱基金銷售文件內就個別基金對投資年期的描述(如有),以了解有關基金是否切合個人的投資目標。(艾德證券期貨未有就貨幣市場基金設定建議投資年期。)


1.5 重要人仕(包括基金經理、信託人/託管人及基金相關投資項目之發行人)的一般資料,例如背景、歷史、表現及財務狀況、投資理念、信譽、信貸能力、所領取之牌照、註冊/成立地點、受規管情況(例如受那個監管機構監管)等(視情況而定)。


1.6 基金可能在若干情況下被提前終止,例如基金的規模降至預設之價值;或如是指數基金,該指數不再可用作基準(包括該指數的特許協議書被終止的情況)。基金被終止時,投資者可能無法收回其投資,並可能蒙受損失。


1.7 投資於有關基金所涉及的主要風險,例如交易對手風險、有關基金投資項目發行人的信貸風險、資本損失的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通性風險及匯率風險,以及有關法例或稅例可能改變的風險(視情況而定)。


1.8 投資於專門基金(如聯接基金、槓桿式投資基金、指數基金、結構性基金及投資於金融衍生工具的基金)及/或投資於新興市場之基金涉及額外及/或較高之風險及獨特考慮。例如投資於指數基金之風險包括但不限於追蹤誤差風險、過度集中之風險及被動式投資所涉及之風險,並不能保證指數基金之表現會與有關指數的表現一致。


1.9 投資於以現方式派息(如有)的基金其中一項主要風險為派息由資本撥款支付的風險 以現方式派息(如有)的基金並不是保本基金,過往派息資料亦僅供參考之用,派息金額將不獲保證,派息政策可能會改變,派息與否將由基金經理決定。當基金所產生之收入並不足夠支付基金宣佈之分派時,基金經理可酌情決定派息由資本(包括實現與未實現資本收益)撥款支付。這樣派息或會減少未來可用作投資的資本及資本增值。這樣派息亦可能導致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下跌。


1.10 主要投資於高息債務證券之基金的特點及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較高的信貸風險 - 由於高息債務證券的評級通常低於投資級別或不獲評級,因此涉及的發債機構違責風險往往較高。

受制於經濟周期的轉變 - 在經濟下滑時,由於投資者會較為審慎,不願承擔風險及違責風險加劇,高息債務證券價值的跌幅往往會較投資級別債務證券為大。

如果高息債券基金所投資的任何高息債務證券出現違責情況或利息轉變,高息債券基金之資產淨值可能會下跌或受到負面的影響。

資本增長風險 - 高息債券基金可能會以資本來支付費用及/或股息。此可能令基金可供日後投資的資金減少,削弱資本增長。

股息分派 - 高息債券基金可能不會派息,取而代之的是將股息再投資在基金上,又或投資經理可能有酌情權決定是否動用基金的收入及/或資本作分派之用。此外,分派收益高並不意味投資者的總投資可取得正回報或高回報。

集中投資 - 高息債券基金的投資可能集中於某特定種類的專門性債項或某特定地區市場或主權證券。


1.11 主要投資於公司貸款之基金的特點及風險 包括但不限於:

公司貸款的一般風險由於結算時間較長以及市場流動性較低,與公司債券相比,公司貸款傾向較高的流動性風險。公司貸款的信貸風險和估值風險可能較公司債券高。公司貸款可能以低門檻貸款的架構運作(即貸款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抵押品和還款條款附帶有限的限制),而且可能不受聯邦證券法反欺詐條款(適用於股票和債券)保護,因而承受較高的欺詐風險。如果借款人違約,優先有抵押公司貸款可能不會排在第一順位,因此投資於優先有抵押公司貸款的基金可能沒有索賠優勢。貸款可能不完全受抵押品擔保,而投資於該貨款的基金或會無法收回全部本金。鑑於潛在風險的差異,公司貸款不應視為高收益債券的替代品。

較高的交易對手風險 - 公司貸款的債務機構可能承擔高額債務,以實現其業務目標,並有機會進行再融資、資本重組、合併及收購及其他融資作一般公司用途。高額債務及重組可能是債務機構財務困難造成或導致債務機構財務困難,令投資公司貸款的基蒙受損失。


1.12 投資於另類投資基金的特點及風險 包括但不限於:

投資於另類投資基金之一般風險 - 另類投資基金採用多元化的投資策略。除了傳統的投資技巧如計劃投資組合和分散投資外,另類投資基金亦可採用以下其中一種或多種投資策略,如買入/沽空﹑事件主導﹑環球宏觀﹑相對價值﹑市場中性等。概不能保證這些策略會成功,且使用這些策略可能導致基金承受更大的波動和損失。除傳統股票/債務證券/貨幣市場工具外,另類投資策略還可能投資於其他資產類別(如貨幣﹑利率﹑商品等),並因此涉及直接投資於證券以外的風險。另類投資基金採用多元化的投資策略和金融工具,不同的另類投資基金在風險和回報方面可以有很大的差別。由於另類投資基金的性質較為複雜,故此它只適合那些能夠充分了解和承擔所涉風險的投資者。

槓桿風險 - 基金經理可以利用衍生工具,如期貨/差價合約等,以促進某些另類投資策略﹑對沖,以及有效基金管理的應用。衍生工具可能對經濟/市場情況的變化較為敏感,可能導致基金的嚴重損失。初始保證金的金額相對於衍生工具合約規模一般較小,從而對投資起了槓桿作用。基金的淨槓桿可能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0%並導致損失擴大。

沽空風險 - 當預期證券的價值會下跌時,基金可採取短倉沽空證券(通過衍生工具)獲利。概不保證證券的價值會充分下跌以抵銷沽空證券的相關成本。證券的價值上升空間可能是無限的,因此沽空的潛在損失也可能是無限的。沽空投資可能受限於法規的改變,其限制可能對投資者回報產生不利影響。

“絕對回報”為目標的基金風險 - 以“絕對回報”為投資目標/策略的基金旨在於任何市場條件下取得正回報。這些基金可運用傳統的“長倉”策略並結合其他另類投資策略,並在基金經理認為適當的時間持有現金及現金相等工具,從而得到不依賴市場走勢的額外回報。採用另類投資策略的基金可能與傳統股票和債務證券市場的相關性相對較低,基金走勢亦可能不符合市場走勢。這不代表目標的絕對回報是保證的,且有可能在某些情況下產生負回報。

衍生工具風險 - 另類投資基金可以使用衍生工具來對沖市場和貨幣風險,以作出有效的投資組合管理。某些另類投資基金可能使用較複雜的衍生工具策略以達至投資目標。使用衍生工具可能使基金承受更高的風險。這些風險可能包括與交易對手方的信用風險,結算違約風險,衍生工具缺乏流動性,衍生工具不完全追踪相關資產之價值變動,比直接投資相關資產較高之交易成本。

流動性風險 - 另類投資基金可能運用交易衍生工具或其他另類資產類別,以作出有效的投資組合管理。流動性風險可能來自未能按期望交易或平倉,這可能對基金表現產生不利影響。

對手方風險 - 一些基金可能面對交易對手無法履行衍生工具責任的違約風險,特別是主要運用衍生工具的基金(如: 合成基金,另類投資基金等)。


1.13 「房地產投資基金」類別表示房地產投資基金可直接全部或大部分投資於實物物業/房地產,或間接經其他投資工具如子基金。投資於房地產投資基金的特點及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房地產投資的一般風險房地產投資的價值及可銷性受制於非基金(不論直接或間接持有房地產投資)所能控制的多項因素,包括經濟狀況的不利變動、不利的地方市況,以及與收購、融資、擁有、營運及出售房地產相關的風險。過往,房地產的價值及所得收益一直波動。房地產投資基金的目標投資亦可能受制於一般對企業業務構成影響的環球趨勢及市況。房地產投資因而可能受以下各項的不利影響:國家及國際經濟狀況;地方地產市況;於某特定地區的競爭物業的供應變動或相對受歡迎程度;物業租戶、買家及賣家的財政狀況;利率波動、房地產稅率、其他營運開支及缺乏房地產融資供應;能源價格及其他供應短缺;地方道路或鐵路網絡變動;週圍環境變動;自然災害及其他天災;多項未投保或不受保的風險;政府規管(如土地使用及分區限制、環保及職業安全)及官僚怠惰;管理質素;政府租賃到期;以及非房地產投資基金所能控制的其他因素。大部分此等因素均可能對房地產的價值及所得收益造成負面影響。房地產投資基金所持房地產的資本值或會因房地產市場突然逆轉而大幅下跌。

流動性風險 - 房地產投資基金持有的實體房地產投資或會不具流動性,且房地產投資基金所預期進行的該性質房地產投資可能並無公開市場。房地產投資基金所作一切投資的可能流動性,將取決於就每項投資所建議的變現策略成功與否;房地產投資基金亦承受可能無法按吸引價格或於適當時間或因應市況變動而以出售或其他處置方式實現其所列投資目標,或在其他情況下可能無法完成有利退出策略的重大風險。由於房地產投資基金的相關投資或會完全或大部分由房地產直接/間接投資組成,故亦可能難以變現該等投資。房地產投資基金或會對贖回數目施加限制,且或會規定須作遞延或暫停買賣。例如,房地產投資基金或未能提供每日交易,贖回週期亦可能較長。

估值風險 - 房地產投資基金的管理人按照相關組織章程、基金銷售文件所述的政策及/或原則而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然而,投資於房地產及其他低流動性投資工具的子基金未必有即時可確定的價值,因而可能按該等子基金所報告的其資產淨值(如有),按其經理、子基金的管理人或核數師或者房地產投資基金的管理人釐定的成本或公平價值予以估值。此外,舉例來說,該等子基金所報的任何季度估值直至下一個曆季結束為止,一般無法取得。在此情況下,子基金於任何季末所報告的資產淨值不會反映該等投資於上個季度的價值變動。經考慮貨幣、適用利率、到期日、可銷性及 / 或其視為相關的其他考慮因素後,如房地產投資基金的管理人認為須調整任何投資的價值以反映有關投資的公平價值,則可作出有關調整。子基金的估計估值最終或會與最終報告估值出現重大差異,且無法保證子基金的估值將正確有序地計算。房地產投資基金將依賴其所投資的子基金以提供賬目連同適時、準確及具備充足詳情的估值資料,而管理人可據此就子基金進行資產估值及計算資產淨值。接獲有關估值時或會遭遇延誤,且估值本身亦可能存在邊際誤差或無法精確計算。房地產投資基金可能於計算資產淨值後才發行股份,而非於認購交易日。投資者將為房地產投資基金的無抵押債權人,無權享有一般股東權利,直至股份已獲實際發行為止。

槓桿風險 - 房地產投資基金可能運用借貸以達致其投資目標。儘管使用第三方借貸可能會增加已投資資本回報,但亦會造成較高的虧損可能性。這包括可動用資金將不足以應付所需付款的風險,以及現有第三方借貸將不能予以再融資或該再融資條款將不如現有借貸條款般有利的風險。借貸成本較容易受市場利率波動所影響。一般而言,利率上升,借貸成本便會上升。利率對年期較長的借貸影響較大。

衍生工具風險 - 房地產投資基金可能使用衍生工具以達到對沖、有效基金管理或槓桿作用,或令基金承受額外的風險,如交易對手風險;

交易對手風險 - 房地產投資基金可能承受交易對手無法履行責任的違約風險而增加蒙受虧損的可能性。


1.14 定期債券基金的特點及風險包括但不限於限制認購風險、再投資風險、提早終止風險、年期偏短風險及投資於債務證券之風險。定期債券基金設有固定到期日及首次發售期後可能不可認購。到期日前的贖回有機會承受向下價格調整。投資者將可能按較低的贖回價進行贖回。到期日前贖回或轉換出可能令投資回報受損。在相關投資到期前已償付的本金可能會再投資於較短期債務證券或現金或現金等價物,這可能導致基金的利息收入及回報(如有)減少。提前變現基金的相關投資以應付大量贖回可能對基金的價值及回報(如有)構成不利影響。基金存續期限內大量贖回可能導致基金的規模顯著縮減,並觸發基金提前終止。基金的分派或資本均無保證。於作出投資決定前應參閱相關基金之銷售文件詳情,包括當中所載之風險因素之全文。


1.15 以人民幣報價之基金特有的風險:客戶須注意以人民幣報價之基金涉及人民幣貨幣風險。除一般匯率風險外,人民幣受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外匯管制。另外,如基金的相關投資不是以人民幣計值,或會因買入或賣出相關投資而涉及多重貨幣兌換費用,並且受人民幣匯波動,以及為應付基金的贖回要求與其他資本需求(如支付營運開支)而須沽售相關投資時所出現的買入與賣出差價所影響。除人民幣貨幣風險以外,客戶亦須注意有關基金銷售文件內的其他風險披露,包括但限於以人民幣計價的相關投資的選擇可能有限、交對手的信貸風險、利率風險、動資風險、贖回投資時未必可收回人民幣等(如適用)。如基金投資於離岸人民幣債務證券,客戶須注意現時可供基金投資的中國內地以外所發行之債務證券數量有限等,有關風險可能對基金的回報及表現造成負面影響。若客戶經由艾德證券期貨兌換人民幣以認購人民幣報價之基金,艾德證券期貨將以離岸人民幣(CNH)之匯率處理該兌換交易。


1.16 就基金之投資以與基金的報價貨幣不同的貨幣計值的基金而言,客戶須注意該等基金須承受該等貨幣與該等基金的報價貨幣之間的匯率波動。一般而言,如該等貨幣兌該等基金的報價貨幣的匯率有所貶值,對該等基金的表現可能有不利影響。就所持有之貨幣與其等所投資之基金的報價貨幣不同的客戶而言,須承受該等貨幣與其等所持有之貨幣之間的匯率波動。若客戶希望或擬將贖回款項(為基金的報價貨幣)兌換至不同貨幣,則須承受有關外匯風險及可能因該兌換而承擔重大資本損失。另外,有關基金的某些資產的貨幣(如新興市場的貨幣)可能不可自由兌換,及兌換該貨幣可能受限於若干政策或限制。若該等政策或限制將來有所改變,有關基金及/或其投資者可能會受到負面的影響。


1.17 客戶須注意,投資於有關基金之風險會因應市場情況而不時轉變及並非所有投資風險都可以預計得到。在極端的市場情況下,或會出現於有關基金成立時/客戶開始投資於有關基金時不可預見之重大額外風險。於環球信貸/金融危機及交易對手/發行人財務健全出現問題的時候,交易對手/發行人涉及之信貸及違約風險亦會較高。投資基金並不等同香港交易所買賣的證券和期貨合約,因此並不會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之保障,概無保證可償還本金。

查閱有關基金之投資目標、相關風險及其他詳情之途徑:基金說明書(包括產品資料概要)、財務報告(如有)以及基金資料單張所載之「客戶常見疑問」(如有)

 

2 就只提供予「專業投資者」客戶之基金:

2.1 所提供的基金包括未獲證監會認可之基金,該類基金不會提供予香港的公衆。投資於未獲證監會認可之基金涉及特殊風險。未經認可的基金並不受證監會監管,基金的架構及運作可能不受香港的任何規則或法規規管,而銷售文件可能未經任何香港的監管機構審批。

2.2 基金文件(例如:基金說明書及(如有)產品資料概要、財務報告及基金資料單張)及基金資料(例如:基金單位價格、基金表現資料及認購、轉換及贖回申請的截止時間)只透過指定渠道提供予「專業投資者」客戶。

2.3 某些類別的基金交易只可透過指定渠道進行。

 

3 有關基金表現:

3.1 參閱有關基金之過往表現、其他同類型基金之表現和相關的指數之表現。客戶應注意基金單位價格可升亦可跌,所呈列的過往表現資料並不可作為日後表現的指引。

3.2 最新之基金單位價格會刊登於有關基金所指定之報章。請注意,基金是以未知價進行買賣,而基金報價僅供參考之用。

3.3 客戶可於艾德證券期貨每月寄發給客戶的戶口月結單查看客戶所投資的基金及其價值,查看有關詳情。

查閱有關基金買賣資料之途徑:基金說明書、定期刊發(如每月或每季)之基金資料單張

 

4 有關基金買賣

4.1 於考慮基金的投資時,客戶應考慮個人之風險接受程度,及有關基金的特色,包括但不限於基金投資目標、投資年期、基金所投資的市場及資產類別、基金的有關費用及/或過往表現及波幅等。

4.2 客戶於提出認購、轉換或贖回申請時之參考價與實際認購價或贖回價或會有很大出入。

4.3 基金買賣會涉及不同的相關收費,例如認購費、轉換費、贖回費、戶口月費、管理費、受託人費用、行政費、業績表現費如適用)等。客戶應考慮在進行基金買賣時涉及的各種收費。

4.4 不同基金的交易頻密程度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每日均是交易日、每週只有一天是交易日或每月只有一天是交易日。)。不同基金的交易日及交易時段亦可能有所不同。客戶須留意,如交易指示於有關基金之交易日/交易時段之截止時間後才提交,或交易指示並非於有關基金之交易日/交易時段提交,該項交易指示將會於該基金之下一個交易日/交易時段被處理。有關個別基金的交易日交易時段之詳情,請查閱有關基金銷售文件或向艾德證券期貨職員查詢。

4.5 就由同一基金公司所提供之基金之間的轉換(此乃是透過贖回現有基金的單位及認購新基金的單位申請而言,客戶須注意不同基金的交易日或會不同。因此,儘管轉換申請乃是於有關截止時間前由艾德證券期貨收到,有關基金公司或未能於同一日執行有關認購及贖回指示。客戶因而須承受有關期間內之市場波動。

4.6 艾德證券期貨就有關基金所設定之認購、轉換及贖回申請的截止時間,或會較有關基金的銷售文件內所列的早及可能會不時作出更改。有關艾德證券期貨就個別基金所設定的截止時間,請向艾德證券期貨職員查詢。

4.7 買賣基金的渠道、有關基金的每項認購/贖回轉換交易的最低金額及艾德證券期貨之最低單位持有要求,請參考艾德一站通APP或艾德證券期貨官網資料。

*有關某一基金特有之最低金額/單位持有要求及詳情,請參閱基金銷售文件及基金資料。

艾德證券期貨所設定之其他收費的相關詳情, 請參考艾德一站通APP或艾德證券期貨官網資料。

*有關某一基金特有之其他費用及詳情,請參閱基金銷售文件及基金資料。

4.8 部分贖回的申請必須符合艾德證券期貨最低贖回金額及最低單位持有要求,(艾德證券期貨可不時更改而毋須另行通知),否則需全數贖回有關基金單位,詳情可向艾德證券期貨職員查詢。

4.9 客戶應注意基金單位將會以艾德證券期貨指定之代理人代為持有。故即使客戶擁有基金單位之受益權利,於法律上他們並非基金單位之「持有人」,基金經理亦對其沒有直接的法律責任。艾德證券期貨客戶亦須注意艾德證券期貨不接受任何與其他基金公司及/或金融機構之間涉及更改實益所有權之基金轉戶申請。

4.10 取消或更改交易指示:客戶可於提交交易指示當日,於艾德證券期貨就有關基金設定之截止時間前,就已提交之交易指示作出更改,包括改變欲投資之基金及認購金額,甚至取消該項認購、轉換或贖回指示,該等更改或取消可以透過艾德一站通APP或致電艾德證券期貨客服(如適用)處理,而艾德證券期貨不會就此等更改或取消收取任何手續費;唯於有關截止時間後,客戶則不可以更改或取消已提交之交易指示。

4.11 贖回基金單位之所得款項將於有關交易日後約10個工作天內進誌至客戶的戶口。實際處理時間需視乎個別基金的運作情況,一般不會超過一個曆月。如客戶於提交贖回申請時已向艾德證券期貨提供指定交收戶口,有關款項將進誌至客戶的指定戶口。否則,艾德證券期貨將會將該基金之贖回所得進誌至客戶於艾德證券期貨開設的證券交易賬戶。

4.12 如有基金現金派息將於艾德證券期貨收到基金公司的入賬後約7個工作天內進誌至客戶的戶口。實際處理時間需視乎個別基金的運作情況。如客戶已向艾德證券期貨提供指定交收戶口,有關款項將進誌至客戶的指定戶口。否則,艾德證券期貨將會將該基金之現金派息所得進誌至客戶於艾德證券期貨開設的證券交易賬戶。

4.13 基金經理及或艾德證券期貨有絕對酌情權,就其合理地懷疑是涉及選時交易及/或頻繁交易行為、清洗黑錢活動,或將違反有關基金之交易限制的基金單位認購及/或轉換申請,拒絕全部或部份該等申請,以及不透露有關懷疑之理由。

4.14 艾德證券期貨所分銷之基金可不時更改而不作另行通知。艾德證券期貨可在某些情況下(包括當艾德證券期貨有合理理由時),毋須給予任何通知及原因,隨時暫停其就某一基金/某些基金單位之中介服務。如屬該情況,艾德證券期貨將不會接受有關基金/基金單位之認購及/或轉換入申請。就最趨時之「不接受認購之基金名單」,請向艾德證券期貨職員查詢。一般而言,「不接受認購之基金名單」內之基金/基金單位仍可供贖回及/或轉換出。

4.15 一般情況下,艾德證券期貨會於收到基金經理或其他分銷商就有關客戶認購或轉換基金申請之確認通知後即將資料更新至客戶之賬戶紀錄。惟客戶仍需待有關基金之認購或轉換申請之結算及交收完成後才可申請贖回相關基金單位,否則基金經理或將有關贖回申請視為無效及予以取消。

查閱基金單位價格及基金表現資料之途徑:基金資料單張、戶口月結單及報章刊登之基金參考報價表。

 

5 其他

5.1 艾德證券期貨並非獨立的中介人,理由如下:

I. 艾德證券期貨有收取由其他人士(可能包括產品發行人)就艾德證券期貨向閣下分銷投資基金而提供的費用、佣金或其他金錢收益。詳情請參閱艾德證券期貨按規定在訂任何投資基金交前或在訂任何投資基金交時須向閣下提供的交易相關資料披露﹔及/或

II. 艾德證券期貨有收取由其他人士提供的非金錢收益,或與艾德證券期貨可能向閣下分銷的產品的發人有緊密聯繫或其他法律或經濟關係。

5.2 艾德證券期貨亦不會就個別客戶所作的投資作出任何回報的保證或承諾,不論是明示或暗示。

5.3 艾德證券期貨、艾德證券期貨之僱員及/或代理,可能因客戶透過艾德證券期貨投資任何基金,收取或享受不同形式及不同比率的回扣、折扣、佣金、銷售獎勵金、收費、利益及/或其他好處。而艾德證券期貨目前所採用之銷售員工花紅制度,會以銷售員工多方面之表現計算,並非只著重銷售金額。

5.4 艾德證券期貨鼓勵客戶參閱由投資者教育中心刊發之投資者刊物。客戶亦可從投資者教育中心網站(www.hkiec.hk)下載有關刊物。

5.5 若閣下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基金交易而與艾德證券期貨產生合資格爭議(定義見有關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艾德證券期貨將與閣下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若閣下對於有關基金的合約條款有任何爭議,應與有關基金公司直接解決。

5.6 除閣下及艾德證券期貨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閣下的基金認購、轉換/贖回申請的任何條文,或享有該等申請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5.7 閣下對基金交易及/或基金投資服務如有任何意見或投訴,可透過以下任何一個途徑聯絡艾德證券期貨:

郵寄地址:香港中環添美道1號中信大廈21

致電 +852 3896 6333 / 傳真+852 3572 0052

電郵 cshk@eddidsec.com / cs@eddidsec.com 

5.8 艾德證券期貨的註冊地址為香港中環添美道1號中信大廈21

5.9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 (第571章) 附表7, 第1部2(a),如擬取得的證券沒有在任何證券市場(不論是認可證券市場或香港以外地方的任何其他證券市場)上市或報價的,中介人需要提供所掌握關於在緊接該要約日期前的6個月內該等證券在香港售出的數目、面值(如有的話)及成交價的所有資料及將該等資料載於要約。由於艾德證券期貨未有取得有關證監會認可基金的此等資料,因此艾德證券期貨未有將該等資料載於要約。

5.10 本文件由艾德證券期貨刊發,只供參考之用。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客戶應考慮有關基金是否適合自己及視乎自己的投資目標、風險承受程度、投資經驗、屬意的投資年期、財務狀況及獨特需要等各方面,考慮是否需要尋求獨立及專業的財務意見。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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